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杭经技术〔2007〕103号
发布日期:2007-4-9
执行日期:2007-4-9
生效日期:1900-1-1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省经贸委对原有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系统进行升级了改造,新系统于4月1日正式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系统采用网上直接申报与审批方式,网址: 软件;
2、新系统给各级经贸部门都设置了项目审核意见栏,其中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审核时间为5天,超过时间自动转入下一环节;
3、旧系统申报的项目不能并入新系统,今年在原系统中申报的项目,需要通知企业重新申报;
4、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见附件,请在第一次使用后及时修改密码;
5、按省经贸委通知,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不再单独设立帐号,下属企业的申报,主管部门选择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不明事项,请与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联系,联系人:方翔,联系电话:85252122.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