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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的通知

时间:2007-04-09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杭经技术〔2007〕103号

发布日期:2007-4-9

执行日期:2007-4-9

生效日期:1900-1-1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省经贸委对原有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系统进行升级了改造,新系统于4月1日正式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系统采用网上直接申报与审批方式,网址: 软件;

  2、新系统给各级经贸部门都设置了项目审核意见栏,其中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审核时间为5天,超过时间自动转入下一环节;

  3、旧系统申报的项目不能并入新系统,今年在原系统中申报的项目,需要通知企业重新申报;

  4、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见附件,请在第一次使用后及时修改密码;

  5、按省经贸委通知,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不再单独设立帐号,下属企业的申报,主管部门选择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不明事项,请与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联系,联系人:方翔,联系电话:85252122.

  二○○七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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