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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出版物管理规定

时间:2000-02-17

发文单位:荆门市人民政府

文  号:荆政发[2000]4号

发布日期:2000-2-17

执行日期:2000-2-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门市出版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出版、印刷、发行活动及著作权管理,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 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类画册、年画、年历、挂历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和销售按本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新闻出版局和市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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