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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3-02-27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文  号:宁党发[2003]10号

发布日期:2003-2-27

执行日期:2003-2-27

生效日期:1900-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群众的体育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有所提升,体育场馆建设在世纪之交得到了较快发展,体育产业正在孕育和起步。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区的体育事业基础比较薄弱,与体育发达省区相比,人均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例,仍处在较低水平,区内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程度差距较大,竞技体育实力不强,后备力量不足,体育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还有待加强,体育经费还很短缺。

  随着北京成功取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以及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育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200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体育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学分析了体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发展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从政策上为体育事业的更快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前景。为了贯彻落实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区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发展我区体育事业

  (一)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族兴旺发达,人民健康幸福的大事。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培养人们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精神品质,弘扬团结合作、公平竞争的社会风尚,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强身健体的意识越强烈,体育的地位就越重要,作用就越显著。

  (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发展我区体育事业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一件大事来抓,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推动全区体育快速发展。

  二、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三)新时期我区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针,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和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历史机遇,全面提高全区体育工作水平和综合实力。

  (四)新时期我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群众体育以全民健身为目标,初步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竞技体育要与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相协调,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突出重点,拓宽优秀体育人才培养途径,加大吸引人才的工作力度,建立适应竞技体育需要的业余训练网络,提高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为竞技体育提供必要的训练、竞赛条件,加大政府对体育的投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为辅的体育筹资机制。

  三、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基本的体育服务

  (五)继续实施《全民健康计划纲要》,努力做到群众性体育活动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多样化,以健康文明的体育活动占领城乡文体生活阵地。要以亲民、利民、便民为宗旨,积极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在全民健身工程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新的突破。突出抓好学校、乡镇、社区体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等“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积极挖掘和推广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大力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到2010年,使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总人口的35%以上。

  (六)构建多元化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坚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兴办相结合,政府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以社会兴办为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各行业、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体育协会,落实专人负责全民健身工作。要抓住“建设场地设施,完善服务网络、开展健身活动”三个环节,继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三项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体育服务。

  (七)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从2003年起,全区每年新建20个全民健身工程。到2010年,使全区全民健身工程达到300个,所有的县城和城市社区、一半的农村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全民健身广场。同时,规划、城建、市政等部门要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列入城市设计建设规范,研究和制订新建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标准,通过政策引导提升城市社区的综合功能,促进体育与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

  (八)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状况,做好监测成果的开发利用。到2010年,全区各市、县(区)都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对在营业性体育场所从事组织和指导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到2010年,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0名。

  (九)以学校为重点,认真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教育部门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改善体育教师待遇,确保学生的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间。加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从2003年起,每年在全区新建5个青少年俱乐部。到2010年,使全区青少年俱乐部的总数达到60个。

  (十)以乡镇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农村乡镇文化体育工作站的综合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在乡镇文化站的工作职能中明确增加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的服务内容。重视和加强乡镇体育场地建设,利用农闲季节定期举办农民健身运动会,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十一)以社区的重点,大力推进体育进社区的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各街道办事处要把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工作范围,重视社区内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加强全民健身辅导站建设,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四、突出重点,适度扩大规模,合理调整项目布局,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十二)现有的竞技体育项目要突出重点,适度扩大规模,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置体育资源。2005年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前,优秀运动队常训人数稳定在150人左右,2005年至2010年,队伍规模应达到200人左右。要集中力量发展自行车、武术、射击、举重、摔跤等重点项目和潜优势项目,增加这些项目运动队的编制,建立重点项目的二线队伍,加大投入,使其成为我区竞技体育的攻坚力量。

  (十三)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强与有关省区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联系,用足用活国家体育总局在竞技体育联办等方面对西部省区的倾斜政策,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吸引体育人才,尽快提升我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十四)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的科学训练原则,重视体育科技工作,不断提高体育运动科技水平,推进“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大力开展训练创新。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加强运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体育、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对运动员进行系统的科技、文化教育,全面提高运动员的素质和水平。

  (十五)制订、完善自治区优秀运动队选拔、集训、招收、激励、学习、深造、退役、安置的配套政策,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童见》,对积淀多年的自治区体工大队待分配运动员问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解决,妥善做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落实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力度,制订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面向全国引进高水平人才。提高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学员)、教练员的伙食标准,改善运动队的训练和生活条件,保证训练、比赛的需要。

  (十六)河东训练基地在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按照预定规划继续投入资金,搞好后续项目建设,逐步配套,逐步完善。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专款,用于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和科研以及支持全区各市、县(区)业余体校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十七)广泛推行各级教练员的素质教育、资格认证、岗位培训,教练员聘任制度和运动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择优选拔、竞争上岗方式,充实和加强教练员队伍。2010年前,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在现有30人的基础上增加50%,各级各类业余体校专职教练员在现有150人的基础上增加30%。改善教练员队伍结构,加强中青年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练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体育、教育、人事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和帮助解决基层教练员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十八)修订和完善各级综合性运动会竞赛办法,坚持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相结合。在2003年出台和推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全区体育竞赛市场。研究制订符合青少年成才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体育竞赛制度,引导基层训练单位按照全区竞体战略进行布局,按照项目成才规律进行训练,真正把训练、竞赛工作的重心放到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上来。

  (十九)各市、县(区)都要办好1所青少年业余体校,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场地设施,坚持开展系统的业余训练。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在办好5年制中专延伸大专教育的基础上,为保证生源质量,尽快向下延伸招生。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要求,最低可延伸至高小阶段招生办班。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可具体承担部分项目专业化训练和参加全国正式比赛的任务。

  五、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增强体育事业发晨的活力与后劲

  (二十)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路线、方针,研究制定体育政策、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积极扶持发展体育社团,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及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在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的试点。

  (二十一)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积极培育体育市场,扩大体育消费。搞好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定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体育产业。实行体育指导、培训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执业资格进行审批管理。立足长远,合理确定体育产业适用税目税率。对于捐赠、赞助非盈利性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活动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其捐赠赞助资金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二)培养体育产业经营和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产业管理水平。要吸引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入体育产业,加强对体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体育经营管理人才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搞活体育产业人才市场,合理开发人才资源。广泛开展体育经济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

  六、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三)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应主动听取体育工作汇报,关心、支持体育工作,研究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西部大开发”的总体部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考核内容,为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十四)县级体育处于国民体育的基础地位,加强县级体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在机构改革中,县(区)体育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确保县级体育机构人员编制、事业经费的落实和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要求,从2003年起全区乡镇文化站统一更名为宣传文化中心(也可挂文化体育工作站牌子),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宣传文化中心的工作内容。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城市社区建设体育工作指导站,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社区体育工作。

  (二十五)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在现阶段,体育事业总体上还属于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计划,视财力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体育事业费,以保证基本需求和适应发展的需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区各市都要具备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场馆条件:首府银川市的公共体育场馆要形成完整的配套体系,达到高规格、高档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石嘴山市在已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套和提升功能、档次,提高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吴忠、固原两市各建成1座2000座席以上的体育馆和1个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以及其它配套公共体育设施。每个县(区)政府所在地要有1块标准田径场、1个灯光球场或1个游泳池、1个健身中心和2个以上全民健身广场,每个乡镇要有1个标准篮球场、1个全民健身工程、1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室,城市社区要有1个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广场和1个8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健身房。今后,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凡是没有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场地设施的,城建规划等部门不予审批。新建的公共体育设施,可以政府划拨方式提供用地。

  (二十七)大力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对已出台的涉及体育的地方 和政府规章配套要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地方体育法规体系。建立体育执法队伍,加大体育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管理。严肃查处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扰乱体育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

  (二十八)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各种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努力提高体育队伍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反对训练、比赛中的一切不正当行为,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二十九)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密切体育工作与新闻宣传的协作配合关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党的体育工作方针,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倡导人们积极参与健身,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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