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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公报》宣传和订阅工作的通知

时间:1999-09-16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粤府办[1999]89号

发布日期:1999-9-16

执行日期:1999-9-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公报〉宣传和订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政府和省府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订阅《国务院公报》的意义,指定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把《国务院公报》的宣传和订阅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有条件的基层单位都能够看到《国务院公报》,促进国家的 和各项方针政策、行政措施的广泛传播和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公报》宣传和订阅工作的通知(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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