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1999-9-15
执行日期:1999-9-15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促进出版单位合理设岗、按岗聘任,现就本市出版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的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设立的本市出版单位(图书出版社、期刊社或具有独立建制的编辑部,下同)中的专业技术岗位。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参照执行。
二、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基本原则
1、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应根据出版单位在全国出版界和全国同类出版社中的地位、社会和文化学术界的影响,结合出版单位的发展历史、现有规模、专业实力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批准的编制定员范围内加以确定。
2、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确定要有利于加强出版工作,提高出版物质量;有利于出版单位深化改革,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在国家宏观管理下出版单位用人自主权的落实和发挥。
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版社,高级岗位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8%~33%(批准之年一般取低限,五年内逐步提高,下同),正高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一般不超过20%(在单位现有比例基础上逐年提高,下同);中级岗位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全国优秀出版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整体效益水平在全市出版社中名列前茅;建社历史长,专业力量雄厚,综合出书水平在全国同类出版社中处领先地位。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版社,高级岗位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30%,正高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一般不超过17%;中级岗位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全国良好出版社;在全市出版社或全国同类出版社中享有较好的声誉,形成自身的专门类优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期刊社,高级岗位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30%,正高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一般不超过17%;中级岗位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类期刊,或两次(含两次)以上华东地区、上海市优秀社科类期刊,或国家级科技类期刊,核心科技类期刊;在全国同类期刊中有重大影响,或期刊专业性强、代表国家学科水平,在本专业中起指导作用。
4、其他出版单位,高级岗位控制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3%~28%,正高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中级岗位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
出版单位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以学科建设和承担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设置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优先考虑重点专业、重点图书(丛书)、重点编辑室、重点期刊的需要。
1、出版系列编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可设编审:
出版社图书出版计划的主要策划、组织实施岗位;重点、专业性与学术性强的图书(丛书)、工具书等的主要策划、组织岗位;重要书稿的决审岗位;负责重要图书(丛书)、工具书的装帧设计,对形成该社图书装帧特色,诠释图书内容,提升图书品质起决定作用,并在同行中有重大影响的资深美术编辑岗位;在全国同类期刊中有重大影响的期刊的主编岗位。
2、出版系列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可设副编审:
出版社图书出版计划的策划、组织实施岗位;重点、专业性或学术性强的图书(丛书)、工具书等的策划、组织岗位;书稿的复审或决审及重要书稿的责任编辑岗位;负责重要图书(丛书)、工具书等的装帧设计,对形成图书装帧特色,诠释图书内容,提升图书品质起重要作用,并在同行中产生影响的资深美术编辑岗位;负责重要图书(丛书)、工具书等的技术编辑、校对专业中负责研究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并负有培养技术编辑、校对专业人员任务的专业带头人岗位;期刊的主编、副主编或重要栏目的责任编辑岗位。
3、非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非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是出版单位人员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非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原则上按照系列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照出版系列高级岗位的设置办法执行。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各出版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自行设置。
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办法
1、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所属出版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批。
2、非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所属图书出版社(国家部属院校出版社除外)、期刊社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上级主管部、委、办、区、县、局审批。
3、因特殊原因,需突破规定结构比例的,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须由上级主管部、委、办、区、局同意,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批准。
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管理与调整
1、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再实行指标控制。各出版单位应根据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的原则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
2、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做到科学、合理,并逐步到位。应留有余额,用于吸引、选拔优秀人才。已接近或达到核定结构比例上限的单位,要强化竞争机制,通过自然减员、流动、低聘或解聘等措施腾出岗位,逐步调整队伍。尚未达到核定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聘任数理,逐年逐步到位。
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批准,应保持相对稳定。结构比例的实施是人事制度改革、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施工作的考核检查。对需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本意见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八、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