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教委办公厅
文 号:教民厅[1994]13号
发布日期:1994-6-14
执行日期:1994-6-14
根据全国教育援藏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内地西藏班(校)的办学水平,现将《内地西藏班(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有关评估标准,将研究后另行颁布。
各省市、部门接此通知后,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西藏班(校)进行检查评估。国家教委在今年底或明年初适当时候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对各级各类内地西藏班(校)进行检查评估,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对内地西藏班(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此有什么建议,请及时和我委民族教育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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