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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1-12

发文单位: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12

执行日期:2007-1-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科技(科普)工作主管处室:

  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486号文件)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统筹安排,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的翔实、准确。

  联 系 人:万立志 孟元祥

  联系电话:67605827 67512925

  传 真:67515698

  电子信箱: )下载,点击右上角重要通知中的相关链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统计数据录入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并报送市科委汇总。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下载网址同上。

  五、统计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委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进行核实和修正。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如果各部门各地方不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必然导致数据填报失真。因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

  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1.市科委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委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委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区县(自治县)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区县(自治县)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六、科普统计的时间安排

  1.召开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会议

  2007年1月中旬召开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

  2.做好科普统计的基础工作

  2007年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制定科普统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科普统计工作,完成科普统计的基础工作。

  3.开展科普统计

  2007年2月下旬——2007年3月下旬,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科普统计,填报科普统计表格并录入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

  4.上报统计数据

  2007年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审核修正相关数据,并将本部门、本地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以及电子化的科普工作统计数据上报市科委。市科委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普统计数据后,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核实修正后于4月下旬上报科技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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