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07-1-11
执行日期:2007-1-11
生效日期:1900-1-1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培养烟草行业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使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06]63号,见附件)精神,国家局将组织进行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条件,认真作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初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被推荐的候选人限定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事项要求
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国家局人劳司组织进行,中国烟草学会按照规定程序具体承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初选推荐工作。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15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500字以内);有关证明材料1份,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本请于2007年3月1日前报中国烟草学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53.
国家局人劳司联系人:邹勇,电话:010—63601550.
中国烟草学会联系人:王春媛;电话:010—63605765;传真:010—63605760;电子信箱: .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