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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申报二OO七年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储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6-12-18

发文单位:杭州市经委

文  号:杭经技术〔2006〕433号

发布日期:2006-12-18

执行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1900-1-1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现将《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2007年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储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贸技术[2006]6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浙江省“十一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技术创新“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内容,在我市重点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择一批技术上先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区域特色经济提升,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或传统产业改造的项目申报2007年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专项和储备项目。

  项目专项内容为:新材料专项(以纳米材料应用技术开发为重点)、重点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以产学研合作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或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

  各单位要在深入了解申报企业的技术装备、产品结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精心筛选,严格把关,选择技术上先进,能够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或传统产业改造,能够促进区域特色经济提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行业发展项目进行申报,同时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

  项目申报方法:因省经贸委规定本次申报实行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办法,限额推荐项目经济强县(市、区)原则不超过2项,一般县(市、区)原则不超过1项,其余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处理,并择优列入杭州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不再另行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和计划表、项目立项建议书)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于2007年1月31日前报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其中经济强县(市、区)在报送省经贸委的同时抄报市经委备案(含电子文档),项目申报的格式及说明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 .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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