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博州政办发(2008)35号
发布日期:2008-3-27
执行日期:2008-3-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自治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9号)以及《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博州党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强化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提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博州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㈡ 基本原则。
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精神,围绕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培训目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⒉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实效。针对不同职务层次、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行业领域公务员队伍现状和特点,准确把握培训内容和形式。鼓励公务员在参加规定培训项目的前提下,自选培训和学习项目,学以致用,讲求实效,促进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自身的全面发展。
⒊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 式、模拟式、体验式、菜单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务实培训和能力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㈦ 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把加强培训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要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要对本地培训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培训率、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科学评估培训质量。要规范培训班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指导和带动公务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