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07-10-25
执行日期:2007-10-25
生效日期:1900-1-1
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甬党(2006)17号)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近日,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努力完成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单位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和“五五”规划工作总结、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单位在文件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报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
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宁波市委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司法局,以下简称“普法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是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担负着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普法办的指导下,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一、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部署要求。
(二)审议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三)研究、决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和活动,并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四)研究、决定提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听取市普法办或基层普法办(及相应机构)关于全市或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市普法办提交的重要工作和事项。
(六)讨论决定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工作和事项。
二、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和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工作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二)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和领导讲话、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拟制。
(三)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市管干部和市级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制度。
(三十八)市信访局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2、组织开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针对群体性事件、缠访闹访等现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十九)市安监局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2、开展安全生产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重点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守法经营和法治创建活动。
3、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四十)市国家安全局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干警法律素质。
2、开展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加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四十一)宁波海事法院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知识专业培训,提高法官执法水平。
2、公正司法,通过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海事司法活动对涉诉单位、当事人和公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面向社会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海事等重要法律法规、法律诉讼程序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十二)市总工会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工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
2、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3、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十三)团市委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青联、学联等青年群众团体,配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志愿者队伍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四十四)市妇联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法制宣传教育。
2、结合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四十五)宁波日报社
1、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类栏目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
2、办好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活动、重大事件案例、先进典型事例和成果经验。
(四十六)宁波电视台
1、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类栏目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
2、办好法制类专栏和节目,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活动、重大事件案例、先进典型事例和成果经验。
(四十七)宁波电台
1、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类栏目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
2、办好法制类专栏和节目,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活动、重大事件案例、先进典型事例和成果经验。
(四十八)宁波网
1、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类栏目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
2、办好法制类专栏和节目,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活动、重大事件案例、先进典型事例和成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