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郑政办〔2007〕19号
发布日期:2007-9-18
执行日期:2007-9-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郑州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全面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郑州崛起提供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要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培训,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把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坚持依法进行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 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公务员培训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地方或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工作不积极、未完成公务员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按照组织要求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其以上档次,不能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