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杭经法规[2006]402号
发布日期:2006-11-28
执行日期:2006-11-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完成《杭州市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杭州”、“法治杭州”,构建“和谐杭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根据全国和浙江省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精神,结合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启动实施之年的实际,市依普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杭州市法制宣传月活动。为此制订了《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杭州市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附后),并在网上开辟专栏( 知识竞赛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
4.根据要求,做好其他系列活动的有关工作
根据市依普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杭州市“法律六进”活动和12月4日上午,在吴山广场举行的杭州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主会场)等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