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宁政办发(2008)53号
发布日期:2008-5-27
执行日期:2008-5-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全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一些地区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活动猖獗,干扰营运市场秩序、影响窗口地区形象、滋生各类治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近期将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窗口地区和“黑车”活动猖獗的地区为重点,从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组织全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按照“统筹兼顾、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全市“黑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处罚一批“黑车”车主,暂扣一批非法营运车辆,挖出一批幕后操纵团伙,震慑一批从事“黑车”营运人员,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仙林、中央门、中华门、石门坎、安德门、孝陵卫(含体院)、桥北、沿江等重点地区“黑车”非法营运猖獗的状况。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市“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靳道强任组长;副市长陆冰,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礼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平贵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市市容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维稳办、仙林大学城、沿江开发区、城建集团和各区县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大院25号楼,负责“黑车”专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内设6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专门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开展指导协调、信息反馈、整治行动、对外宣传等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黑车”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顺利进行,按照“属地、单位、一把手”责任制,特明确各区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涉及“黑车”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对符合低保、救助政策的“黑车”车主落实相关政策,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其生存出路问题;组织本区县相关部门和街道落实维稳责任,做好相关人员控制教育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社会舆论正面引导。
3、市公安局会同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黑车”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营运、恶意阻扰执法等行为,严厉打击相关黑恶势力。配合相关部门,合理设置禁停标志,做好公交线路及站点优化工作,加大违停处罚力度,挤压“黑车”活动空间。
4、市市政公用局按照管辖,提供“黑车”具体分布及查处情况,提出具体整治意见,按照“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开展“黑车”整治工作,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负责将暂扣“黑车”清理至指定地点管理。同时,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市城建集团,科学设置站点、合理调配公交运力布局,满足群众出行乘车需求,挤压“黑车”营运市场。
5、市交通局按照管辖,提供长途“黑车”及伴生的“黄牛”非法活动情况,提出具体整治意见。按照“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开展对“黑车”和“黄牛”的整治工作。负责将暂扣“黑车”清理至指定地点管理。协调城际道路长途运输企业,科学安排长途运力,维护长途运输市场秩序。
6、市市容局负责组织开展窗口地区环境秩序整治,配合市公安、市政公用和交通部门开展“黑车”专项整治工作。
7、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市市政公用局、交通局和公安局等部门统一梳理相关政策并对外发布,起草整治行动期间的政府通告,研究解决“黑车”整治中出现的相关政策 ,对尚未处理的“黑车”车主和暂扣“黑车”进行处理。
4、各区县政府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落实重点地区、路段和部位监管人员,实行长期监控,并定期分析情况,及时处置新滋生的“黑车”营运现象。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黑车”现象的存在,既挤占了合法营运市场,冲击我市正常的道路营运秩序,还滋生大量治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此次“黑车”专项整治既是规范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强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城市形象、促进“两个率先”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从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黑车”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最大的决心和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这次专项行动,确保顺利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
(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黑车”整治涉及出行群众的利益、合法营运车主的利益和一些“黑车”车主的生存出路问题。解决“黑车”问题,要坚持“疏堵并重”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在打击取缔的同时,各区县和市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从“黑车”产生的根源入手,着力研究解决一些“黑车”车主实际存在的就业等基本保障问题,防止出现回潮反复;市维稳办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社会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防止在行动期间出现过激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黑车”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彻底解决“黑车”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各相关单位都要从完善和创新机制入手,在全面清理整治面上“黑车”的同时,通过科学、合理调配交通运力,建立规范的全市道路交通营运市场秩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营运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和责任,消除新滋生“黑车”的土壤,巩固整治成果。
(四)健全制度,加强协作。专项整治期间,严格执行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每个阶段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全市性的重大问题;每周召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各专门工作组组长参加,分析情况,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涉及部门、单位间需要协调的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每天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查找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南京市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靳道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陆 冰 副市长
孙文德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陈礼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平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曹劲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皇海澄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永亮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蔡陆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小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
俞荣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
朱生根 市市容局副局长
余子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副主任
庞继霞 市信访局副局长
鲍意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殷 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子璧 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金元 沿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季石青 市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曹 曙 玄武区副区长
张 雷 白下区副区长
蒋兆友 秦淮区政府副巡视员
易永建 建邺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 晖 鼓楼区副区长
张 强 下关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长
吴 炜 雨花台区副区长
金政权 栖霞区副区长
戴华杰 江宁区委常委、副区长
胡 洪 浦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有俊 六合区副区长
张 伟 溧水县副县长
王正兴 高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礼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皇海澄、郑永亮、蔡陆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