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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纪念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05-19

发文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泸市府办函〔2006〕74号

发布日期:2006-5-19

执行日期:2006-5-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市环境保护局

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每年6月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落实我市“煤电化路港”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农村和工业污染防治,改善“两江四河”生态环境,实现泸州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于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全市开展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以普遍增强全民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意识,进一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现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强弱、民族的兴衰、社会的稳定,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对于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实现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主要宣传活动内容及安排部署

  (一)在江阳区市区重要地段、十字路口、场所悬挂环境保护宣传横幅或气球标语,悬挂地点和相关责任单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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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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