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国资厅法规[2006]132号
发布日期:2006-5-18
执行日期:2006-5-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 ,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等形势的需要,在总结以往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经验的基础上,编委会对今年的考试用书有关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考试用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请各用书单位直接与经济科学出版社联系,发行工作按照集体优先的原则进行。
有关考务工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