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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失效】

时间:2005-12-28

发文单位:司法部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0号

发布日期:2005-12-28

执行日期:2006-1-1

生效日期:1900-1-1

  (2003年11月2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司法部第83号令颁布。根据2005年12月23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200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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