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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8-04-25

发文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文  号:阿府函(2008)75号

发布日期:2008-4-25

执行日期:2008-4-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加强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点多面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我州通过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审核、评价、许可等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我州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已建立了较好的安全管理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但必须充分认识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服务市场化,用工结构多元化等诸多因素导致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三违”现象仍有发生;现场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安全投入相对不足和安全培训不够到位,不能完全满足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等。这些情况和问题给我们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反分裂斗争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全州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二、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的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工作目标:以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有关 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一)加强机构建设。各县政府要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各级生产单位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工作岗位保持相对稳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企业);7.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工作许可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企业);11.应急管理制度;12.事故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严格安全“三同时”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专篇》,并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试生产前,制订并落实试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加强基层岗位风险管理。组织基层从业人员开展岗位作业危害和不安全行为辨识活动,对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工艺、设备变更及时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将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与日常生产运行和现场活动紧密结合,合理确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建立动态、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三)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州级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县级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企业要切实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值班制度。

  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并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与事故隐患排查相结合,实现事前管理和源头控制。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账、档案。

  (二)畅通重大隐患信息报送渠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确保重大隐患信息及时报送,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危险程度及整改情况。

  (三)规范隐患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资金渠道、进度安排和质量要求,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治理期间,要落实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帐户,专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隐患治理。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一)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强化操作人员,尤其是班组长、新上岗和转岗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八、加强应急管理,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一)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均要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备案。

  (二)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应急预案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事故,查找原因,查处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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