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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07-01-31

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

文  号:深人发〔2007〕12号

发布日期:2007-1-31

执行日期:2007-1-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粤人发(2007)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提名和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依据按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提名候选人,须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须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按广东省人事厅要求,各提名单位成立的材料审查委员会应有3至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三、“两院”候选人的条件要求和提名、推荐的具体办法请分别通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网站( 、设计方案、研究报告、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1份,于3月5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单位: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报送材料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事局1、2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05808,82105490,82105493

  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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