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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5-11-18

发文单位: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司法部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综合治理办公室

文  号:中青联发[2005]80号

发布日期:2005-11-18

执行日期:2005-11-18

生效日期:1900-1-1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精神,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年中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动员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今年在“为了明天——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氛围,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05年12月3日至9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在活动周期间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开辟多种渠道,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建设,丰富各项工作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故事会、 、社会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志愿者,以“多助一”、“一助一”等形式,针对有困难的青少年开展关心生活、帮助学习、引导创业、法律援助等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共青团中央
中央综治办
司法部
教育部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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