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农业局
文 号:渝农发〔2007〕4号
发布日期:2007-1-4
执行日期:2007-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局、负有水产行业管理职能的水电局,市级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06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农办人[2006]98号)精神,现将2006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式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填报说明和有关要求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局、有关水电局分别负责布置所辖地有关部门和国有单位填报,并负责审核、汇总。鉴于多数区县(自治县)已完成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经与市农机局商定:如乡镇农机站已合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其农机岗位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局按表列农机化人员情况统计上报;如乡镇农机站尚未合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则继续由农机主管部门统计上报。
二、2006年的统计年报表式不变(附后),指标解释与原来一致。汇总软件沿用2005年开发的软件。农业部已对上述软件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软件和升级补丁以及有关工作资料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上 ;联系人:吕中琳、赵畅。
附件:重庆市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
二00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