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淄博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6-12-12
执行日期:2006-12-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各大中专院校,省属以上驻淄单位:
2007年是我国高校毕业生继续大幅度增加的一年,我市毕业生资源总量较大,就业任务艰巨。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需求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人事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大中专毕业生需求信息管理规定,现就2007年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和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需求调查是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需求调查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现有人才结构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提出2007年度各类毕业生需求计划。
二、毕业生需求的调查范围为市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区县人事局负责调查本地区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需求;市属各部门负责调查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各大企业集团、省属以上驻淄单位、各有关单位负责调查本系统、本单位的需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负责调查所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单位的需求。
三、2007年市属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将继续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查研究,要着眼于明年工作的发展所需,科学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申报本部门(单位)的毕业生需求计划。
四、各用人单位填报需求计划要真实、准确,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需求计划和择人条件。凡不按本通知要求填报需求计划的单位,不得到大中专学校进行招聘活动,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鉴证手续。各用人单位不得提报虚假需求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欺瞒毕业生,一经发现,除追究有关责任外,将停止为该单位办理有关毕业生接收录用手续。
五、各区县、各大企业集团将需求情况汇总编制成dbase文件(需求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一),或填写《2007年淄博市大中专毕业生需求信息申报表》(附件二),于2006年12月30日前报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汇总分析后报省人事厅。
联系电话:2791855,传真:2791818
Email: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淄博市大中专毕业生需求信息数据库结构
序号 字段名称 长度
1 主管部门 20
2 单位名称 40
3 单位性质 8
4 专业名称 30
5 学 历 8
6 需求人数 6
7 单位电话 20
8 联 系 人 8
9 备 注 20
附件二 2007年淄博市大中专毕业生需求信息申报表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性质 | 需求专业 | 学历 | 人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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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位性质”分类:1、事业 2、国企 3、集体 4、股份制 5、民营 6、独资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