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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入库微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6-09-20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杭经中小[2006]327号

发布日期:2006-9-20

执行日期:2006-9-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

  根据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强入库微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升我市微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促进微小企业加快发展,现就组织好我市微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小企业主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由我委所属杭州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承担培训任务。

  二、培训方式:培训以短期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由培训中心与县(市)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杭州城区的微小企业,原则上在培训中心培训,县(市)的企业,原则上在当地组织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培训费用:按照省局通知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可享受省财政200元的补助,每个企业只能享受1人。培训费补助的申请由培训中心按照省局文件的规定统一办理。培训中心可根据每期培训班的所需成本,计算每一位学员实际需要的培训费,若不足的由市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创业辅导培训资金”予以弥补。

  请抓紧组织实施。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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