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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关于实施“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6-09-04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文  号:闽人发[2006]140号

发布日期:2006-9-4

执行日期:2006-9-4

生效日期:1900-1-1

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决定在全省高等院校实施“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该项计划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提升训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就业创业培训”、“大学生人才素质测评”、“模拟竞聘大赛”等系列活动。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工作,积极发动和组织大学生踊跃参加“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各高校可按照《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的整体要求,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和特点,围绕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活动。各高校将本校开展活动的方案及在活动开展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直接报送实施“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六年九月四日

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

  本计划旨在培养训练我省在校大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掘大学生自身的职业潜力,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大学生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为今后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计划实施由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共同主办,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协办,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内各高等院校学生处及各高校相关社团具体承办。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福建省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领导担任。成员由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等院校学生处负责人、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部分高校学生处领导担任(附后)。

  三、网站、媒体支持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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