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文 号:宁政[2006]123号
发布日期:2006-7-12
执行日期:2006-7-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市政府17个部门的73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行政审批服务制度的改革,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市政府已确定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的 303项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和73项行政服务事项,要在今年8月31日前全部进驻中心办理。
市编办要按照已确定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抓紧制定进驻部门调整职能归并和人员划分实施方案,在今年 8月15日前完成各部门将行使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处整建制向中心集中;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处)授权到位,尽快使“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简化行政收费程序,按照市政府“中心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由中心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商定的银行设置和派人值守,代财政部门收费”的要求,从 2006年9月1日开始,凡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所有行政收费事项,全部纳入到市财政局和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指定的省农业银行黄河路支行统一缴费,请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资金账户衔接等相关工作。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
西宁市行政服务事项目录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
1、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2、自求平衡建设项目
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项)
1、确定公民民族成份
三、市民政局(5项)
1、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撤销收养登记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
4、市区高层建筑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
5、市内路、街、巷、里弄、区片、广场、自然村镇的命名、更名或调整的审核
四、市国土资源局(17项)
1、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核发
2、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3、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
4、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5、土地闲置费的缴纳
6、征地管理费的缴纳
7、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
8、采矿权价款的缴纳
9、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缴纳
10、测量标志有偿使用费的缴纳
11、采矿权登记费的缴纳
12、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
13、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14、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
15、农用地转用
16、土地评估
17、土地登记发证
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7项)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施工招标事宜备案
3、招标文件备案
4、中标人与招标人书面合同备案
5、设计结构安全保修工程验收备案
6、建设单位安全施工备案
7、建设工程施工报建登记
六、市交通局(6项)
1、客运附加税
2、道路运输管理费
3、运输管理费滞纳金
4、公路拖拉机养路费
5、搬迁装卸业经营许可
6、乡村公路建设与改造
七、市水务局(4项)
1、水资源费的征收
2、取水许可证工本费的征收
3、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
4、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的征收
八、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1、违反《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收养子女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九、市统计局(4项)
1、新成立或迁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登记
2、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登记、备案
3、撤销或迁出的单位登记
4、统计登记证的年检
十、市林业局(6项)
1、育林费
2、森林植被恢复费
3、绿化费
4、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5、林地补偿费、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
6、树木伐移或临时占用绿地缴纳补偿费
十一、市房产局(7项)
1、房屋拆迁管理费
2、房屋权属登记费
3、房屋所有权登记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5、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6、房屋安全鉴定
7、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
十二、市残疾人联合会(2项)
1、残疾人劳动就业金
2、残疾人证件核发
十三、市财政局(4项)
1、事业单位支出规定备案
2、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备案
3、契税收缴
4、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
十四、市地震局(3项)
1、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审批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
3、《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备案
十五、市经委(1项)
1、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
十六、市人防办(1项)
1、异地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许可
十七、市公安局(2项)
1、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社会流通使用票证印刷准印许可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