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7-2
执行日期:2006-7-2
生效日期:1900-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财力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的要求,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发放,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正常增资能力显著增强,但是镇街之间工资发放情况仍不平衡,增资政策没能很好地兑现落实。为此,现就进一步落实增资政策,全面做好工资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工资发放工作
市委、市政府对工资发放问题非常重视,始终把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财力努力实现工资的正常按时发放。到去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均月工资达到1226元,市镇工资差距逐步缩小,镇街工资在普遍增长的前提下基本做到了及时发放。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因素,工资发放工作在镇街之间的进展情况仍不平衡,增资政策不能很好地兑现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工资发放工作,把工资发放作为体现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积极主动地抓好工作落实。
二、大力压缩各项支出确保工资发放
各级在财政支出上,要牢固树立保工资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大力压缩预算支出、压缩消费性支出,集中资金,腾出有限财力保证工资发放。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人员编制的严格控制和管理,任何镇街、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财政供养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切实转变观念,坚决纠正等靠上级解决工资问题的思想和做法。
三、健全机制提高镇街工资发放水平
各镇街要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抓好工资发放工作。从7月1日起,各镇街必须兑现今年上半年市里出台的增资政策;有条件的镇街,要抓紧把历年未兑现的增资政策全部兑现到位。经济条件稍差的镇街,要想尽千方百计落实增资政策和补发欠发的工资。对政策性减收造成工资发放有硬缺口的镇街,市财政将继续给予支持。要建立必要的保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强化编制管理、清理超编人员的基础上,优先保证财政供给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要把工资发放工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强化落实保工资的责任。
四、重视和加强养老保险金交纳工作
各镇街要切实提高对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把养老保险金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在保证工资发放的同时,保证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交纳。对往年欠缴的养老保险金,要及时补足,并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和改进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带头学习财政知识,不断提高领导财政工作、驾驭经济全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在抓好发展、维护稳定的同时,搞好税源调查,掌握收入动态,研究征收措施,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尽快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财税部门要切实加强与镇街党政的协调沟通,提高理财水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为镇街工资发放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理解、支持财政工作,协助配合财税部门依法增收节支、依 范管理。
二○○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