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渝办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2005-3-29
执行日期:2005-3-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公证工作是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公证工作,对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打造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建立诚信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提出的“五年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打造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公证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公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公证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 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公证队伍,逐步改善和提高公证队伍的人才结构和整体素质,推进公证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
(五)要加大对公证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公证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宣传和普及公证法律法规知识,扩大公证工作的影响,提高全民、全社会的公证意识,促进公证法律服务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的不断深入和发展。
四、围绕中心,规范服务,不断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级公证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自律、监督、运行、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一)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与体制相适应的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严格公证文书格式,严格公证办证程序,严格公证质量管理。
(二)要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执业能力培养,教育和引导公证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牢固树立“诚信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公证员的执业素质和执业水准。
(三)要优化公证队伍的知识结构,完善公证机构的用人机制,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公证机构内部形成注重知识更新、善于学习思考、重视理论研究的良好氛围,形成队伍稳定发展、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
(四)要坚持服务的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扩大公证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