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人事厅
文 号:浙人专[2006]100号
发布日期:2006-5-16
执行日期:2006-5-16
生效日期:1900-1-1
为了做好200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我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6年度的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安排在7月份以后进行,部分高评委今年安排评审会议时间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在明年第一季度进行(具体评审计划见附件1)。
二、设在各市的高评委和设在省直单位只负责本单位申报对象评审工作的高评委,其评审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可不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
三、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2)148号)规定,高评委专家库成员每3年调整一次,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整充实后,报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严格按评审计划规定的时间和专业报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高评委办公室应予退回,要求重新按规定上报。
五、各高评委办公室受理送审材料前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评审工作信息。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非公经济组织可按属地关系通过当地工商联、人事代理机构或直接由人事部门受理统一送审。
六、各高评委办公室应积极引入 .
浙江省人事厅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