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东府(2008)32号
发布日期:2008-3-16
执行日期:2008-3-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我市“1·26”和“12·12”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现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的消防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主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使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覆盖到100%的单位,使所有单位的员工100%经过宣传培训,100%做到会自救逃生,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根本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一)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全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由市、镇(街道)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副市长李小梅、吴道闻、邓志广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科协、市档案局、市邮政局、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消防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市电信局、东莞移动通信公司等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吴湛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新合、市安监局局长陈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均耀、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同志兼任。
(二)各镇街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镇(街)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架构及工作方案应于3月28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和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组织者,各镇街要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试点推广、总结验收等工作。镇(街道)安监、公安、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劳动、民政、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加强协作,开展好此项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局是全市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指导、协调、督促各镇街和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制作10条消防 、消防设施、消防常识等在内的培训内容,经考试合格,由市公安消防局颁发合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在中标区域(村、社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的相关工作。
3. 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到系统行业下属单位或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时,要建立参加宣传培训人员数据库,将所有参加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录入,建立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档案。
4. 各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建立一个模拟火灾疏散逃生自救训练设施,由市公安消防局统一建设标准后,各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自筹经费,自行建设,专业培训机构每次组织参加宣传培训的人员学习完理论知识后,必须组织参加宣传培训的人员进入模拟火灾疏散逃生自救训练设施,开展模拟训练。为加强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各镇街至少设置一块户外大型消防广告牌,各村(社区)应在村(居)民集中开会的地方至少安装一套消防宣传瓷砖壁画。
5. 市、镇(街)采用抽查的方式,通过查看数据库、实地考核、电话抽访等形式不定期对专业培训机构的宣传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若检查不合格,则不支付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费用。
6. 选择南城街道办两个社区,由一家专业培训机构先行试点探索,南城街道办要在市公安消防局的指导下开展试点工作。各镇街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八、时间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10月31日,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及试点阶段(2008年2月25日至3月31日)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动员部署后,要立即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各镇街按照自己的培训范围,确定培训对象,统计培训人数,并可自行组织试点;市确定的南城街道办的试点社区按照试点要求完成试点工作。
(二)全面培训阶段(2008年3月2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各镇街要迅速组织专业培训机构或自行对所有列入培训范围的相关单位的全部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开展模拟训练,逐一登记,建立数据库,定期将工作情况上报市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办公室。培训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3月至6月,侧重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应于6月中旬完成,由各镇(街)统一下发培训证,培训证应作为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检的前置条件;第二阶段从7月至9月,侧重对企业所有员工的培训,应于9月底前完成。由各企业对员工的培训登记造册,并建立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各镇街总结材料务必于10月20日前报市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全部完成后,市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对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消防安全大培训,学习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要始终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迅速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机构,立即行动起来,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把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各有关单位、各镇街要根据市的统一安排布置,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实施,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拓宽渠道,突出成效。各镇街要按照市的统一安排,结合本行政辖区内行业分布、产业结构等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大宣传大培训方案,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模式,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在圆满完成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建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的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