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大连市律师协会
文 号:大律发[2005]1号
发布日期:2005-2-6
执行日期:2005-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 援助律师和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照顾一定数量的女律师、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律师,55岁以下的不得少于80%,兼职律师不得超过5%,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不得超过2%.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邀请我市离退休律师10人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大会。
(二)理事条件及产生办法。理事的条件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在我市律师界具有一定影响。理事候选人由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54名候选人,交律师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理事候选人应在投票选举前向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发表参选演说。
(三)监事条件及产生办法。监事的条件是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心律师事业,在我市律师界具有一定威望。监事候选人先由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6名候选人,交律师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监事候选人应在投票选举前向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发表参选演说。监事长候选人从当选监事中提名,由当选监事选举,得票过半数者当选。
(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条件及产生办法。会长必须是在大连市律师界享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办事公正,热心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执业十年(其中在大连执业八年以上)的大连执业律师。会长候选人仍以向各律师事务所发函,由律师事务所推荐,择其首者作为候选人,交理事会等额选举。副会长候选人也由各所律师推荐,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七名候选人,交理事会差额选举。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应在投票选举前向律师代表大会全体发表参选演说。秘书长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律师事业,办事公道,具有较丰富的律师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关于秘书长的人选,考虑到我国实行“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以及律协秘书处工作的重要性,而通过其他渠道招聘符合条件、适应工作需要的秘书长有难度,目前,在换届中全国多数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由司法行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担任。这样做有利于“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实施,更好地发挥“两结合”律师管理的作用,便于加强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上的联系、沟通、协商,有利于律师管理工作的开展。新一届市律协秘书长建议仍由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管理工作的中层领导干部担任,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四、关于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04年11月,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第四届律协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理事、监事、监事长、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
2、12月上旬,召开市律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研究讨论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3、2005年1月起草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4、2005年2月上旬,召开市律协三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大连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及理事、监事、监事长、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原则审议通过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会费收支情况报告等。
5、2月中下旬,制发关于召开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组织各律师事务所选举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推荐理事、监事、监事长、会长、副会长候选人。
6、3月上旬,筹备组将各所推荐的人选,按候选人数通过市律协网站发布,征询各律师事务所对候选人的意见。
7、2005年3月中旬,筹备组将各所反馈上来的意见集中,经相关组织核准各候选人。
8、3月1日至3月25日,筹备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会务工作。
9、3月26日,召开大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
五、关于筹备工作
1、常务理事会、秘书长负责筹备工作,由王法瑞会长牵头,成员:张耀东、文柳山、徐英卿、梁军、姚和平。领导小组下设会务组,组长:姚和平。
2、会务分工。由秘书处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秘书长负责方案、报告、各选举办法、通知、讲话等会议材料的起草;财务委员会起草律协会费收支报告;秘书处、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会议组织、会场安排、就餐、材料打印、接待等;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负责对外宣传联络、报道、摄影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举、代表资格审查、理事候选人、监事、监事长推荐等工作。
六、换届时间
拟定2005年3月26日召开大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会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