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西政办〔2006〕38号
发布日期:2006-4-21
执行日期:2006-4-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优化乡镇工作人员结构,全面提高其服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巩固前一阶段改革成果,加强和巩固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并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全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部署,由海西州人事局牵头制定的《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从全局和政治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务必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为巩固我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成果,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海西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政办[2006]20号),结合综合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定于2006年5月下旬在全州统一组织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聘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利于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有利于政府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的宏观调控、有利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公平就业、有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充实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村牧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二、招聘计划
全州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由各用人单位申报、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并于4月26日前报州人事局审定。
三、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部分非国民教育专科以上社会青年(在职人员不予报考)。
四、招聘范围及照顾条件
1、招聘人员必须具有海西户籍(2006年4月30日之前迁入为准),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以后出生)。
2、对主体少数民族笔试总成绩予以照顾5分,乡镇部分岗位需本民族语言文字人员的,考试可采用双语言文字试卷。
五、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及地点:5月8日—9日在各地人事部门统一时间报名,5月10日将报名材料报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编发准考证号。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5月20日,考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生多的地区由当地单独设立考场,考生少的地区统一在德令哈市一中考试。
3、乡镇招聘岗位数与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5以上,如达不到,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名次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此次考聘的岗位,是全州各市、县、行委乡镇事业单位所有空缺岗位。全州乡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进行。在此次公开招聘中,不报考录计划的地区,乡镇事业空缺编制将全部收归州编办。凡自行调入的人员,州级财政部门不追加人员经费,人事编制部门一律不予认可,由各地自行清退,并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对顶着不办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行政责任。
3、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凡有违反人事编制纪律及《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成立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纳木加 海西州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李生彪 海西州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达进元 海西州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张永庆 海西州财政局副局长
富成荣 海西州纪委派驻人事纪检组组长
胡开东 海西州州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陆彩红 海西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王 灿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招聘单位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空岗情况的调查、审核;
2、负责考试命题、评卷、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资格审查,招考录用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4、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八、考务经费
此次招聘考试所产生的费用,由州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