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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4-12-20

发文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万州府办发[2004]35号

发布日期:2004-12-20

执行日期:2004-12-20

生效日期:1900-1-1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公职 和法律服务所兼职;

  (3)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级政府或部门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六、公职律师的管理与监督

  1、政府律师设在所在单位的法制工作部门,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在所在单位;

  2、政府律师的资质管理和执业监督由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3、政府律师执业应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

  4、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由符合本文规定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后上报市司法局审批并须发执业证。

  5、政府律师应参加律师年检注册。办理年检注册时,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专职从事法律工作的材料,并详细写明办理法律事务的情况等;

  6、政府律师应加入区律师协会,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及区、市两级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和执业纪律教育等活动。

  七、公职律师试点的方法与步骤

  1、12月15日至20日,调查摸底。区司法局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在法制工作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分布情况。

  2、12月21日至25日,办理申请手续。区司法局根据调查摸底的结果,通知符合试点条件的人员填写《公职律师执业证申请表》,提交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办理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手续。

  3、12月26日至30日,汇总上报申请。区司法局把本地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材料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有关材料原件作为审查材料真实性用,上报市司法局只上报复印件。)

  附:1、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情况调查表

  2、公职律师执业证申办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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