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6-3-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又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知难而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新局面。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的目标,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5万人、技能培训3万人;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2万人,实现净收入25亿元以上,在2005年的基础上净增加收入4亿元以上,确保农民人均增加收入60元、力争达到80元;新建农民工培训基地3个,在市内建立信息网络点33个,培育中介组织2个,在市外建立劳务联络点3个。
二、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提质增效,提高转移人员素质,巩固输出成果,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一)抓农村人力资源台帐建立。各县区要以村为单元,分别对现有农村劳动力中在家务农、外出务工、个体经营、中介人员、民间艺工、能工巧匠等人员,按性别、年龄、文化、技能、就业意向、培训技能等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建档立卡;同时做好初中、高中毕业生的台帐建立。
(二)抓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训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自谋职业能力的先决条件。全市农村人力资源虽然丰富,但素质低、缺技能,不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发展的需要,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市级将整合各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农民工的中高级技能培训;县区要整合职业中学和农广校的教学资源,开展农民工的初中级技能培训;乡级要大力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及其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发证率、培训就业率、转移稳定率。
(三)抓就业信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为彻底转变我市因劳务信息不灵、市场开拓滞后导致多出农民工盲流多、稳定率低、收入低的状况,各县区要建立统一的劳务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要紧紧抓住本辖区的重点工程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优势产业开发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市场,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大力开发市外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缺口大量民工的劳务市场,签订大订单带动大转移;要加强与原输出地的联系,增大输出量;要通过一批能人或老板,带出大量的务工人员;尽最大努力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去,从本辖区转移出去。
(四)抓好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全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近80%的是在市外,约有10%的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护。要按照《劳动法》,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维权救助活动,依法保护好务工人员的各种合法权利。市、县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局)都要聘请综合素质高的 援助;继续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兑现;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按当地户籍同等缴纳入学费就读;妥善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后顾之忧,巩固和扩大劳务输出成果。
(五)抓机构和人员落实,完善服务体系。全面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是保证。还没有落实机构和人员的昭阳、永善、大关、威信、绥江5个县区,要按照2004年10月25日市编委《关于全市成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的批复》,尽快建立机构、落实人员;乡镇要有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村有一名联络员;各县区驻昆办事处要加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站的牌子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工作;要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劳务联络点,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抓紧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发展和规范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等社会服务组织。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