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4-11-30
执行日期:2004-11-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按要求精炼本所诚信理念,填写倡议书。请于12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倡议书原件特快专递至全国律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五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马国光、刘大宁
联系电话:(010)64060213 84043208
附件:倡议书(可复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倡议书
21世纪,我们正面临着各种竞争——经济的竞争、科技的竞争、市场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所有竞争中,一个无时无处不渗透其中,决定着竞争结果的重要因素就是诚信。
诚信是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民遵守的道德准则,是《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宗旨“平等、诚信、合作、发展”的内容,“共筑诚信长城”系列活动是对诚信这一道德准则的进一步贯彻和延伸。
值此在《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发布一周年之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广大律师发出倡议:
让我们共筑诚信长城。
让我们的诚信以史为鉴,以长城为证!
让我们的诚信与长城同在!长城不倒,诚信永存。
让它成为一块基石:铭刻诚信理念,警示国人诚信是“立人、立业、立国”之本。
让它成为一个中心:传播诚信文件,交流信用资讯的中心。
让它成为一个基地:诚信教育的基地。
让它成为一个里程碑:推动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让它成为一面鲜明的旗帜:是亿万人民紧密相连、高声呐喊,弘扬诚信理念的旗帜,它必将遍布神州大地,冲出中国,走向世界!
赞成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的诚信理念:
联系地址:
律师事务所网址:
律师事务所电话:
传真:
Email:
赞成人(法人):
移动电话: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