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大连市司法局
文 号:大司[2004]80号
发布日期:2004-9-27
执行日期:2004-9-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县司法局、市 :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现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目前进入第三阶段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重点应抓好的几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前两个阶段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开展集中查处和整改工作的实际,继续深入组织广大律师学习有关文件。学习的重点是:
(1)张福森部长、段正坤副部长在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转段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年6月修订);
(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4)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5)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 (试行);
(6)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二、认真抓好集中查处
1、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受理的投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没有处理完毕的,要一个一个地认真研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对重点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加大查办力度。使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按照权限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和衔接,该给予行业处分的要给予行业处分,构成行政处罚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在集中查处中,要把握以下原则:
(1)向法官行贿并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属实的涉案律师,一律吊销律师执业证;
(2)教育整顿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律师,要依法从严处理;
(3)通过监督检查、举报投诉发现违法违纪的律师,要依法从严处理;
(4)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限期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业的停业,该吊证的吊证;
(5)教育整顿期间主动交代问题并改正的律师,一般不做处理。
2、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主体,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涉及本所律师的投诉问题专题研究一次,凡没有处理完毕的,都要抓紧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协助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查办工作,不得护短、推诿。对已经处理过的投诉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改进管理。
三、扎实有效地搞好整改
1、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律师事务所要召开一次合伙人(合作人)会议,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讨论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突出以下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