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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资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系统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2-02

发文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资府办函[2008]46号

发布日期:2008-2-2

执行日期:2008-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资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资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系统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系统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系统是确保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正常实施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所在。抓好“两个系统”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是维护我市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更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好“两个系统”报备工作,推动我市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

  备案系统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市政府成立报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中级人 尊严,以及本部门执法权威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若因该报备而未报备或未及时进行报备、续报,造成报备对象申领证照出国(境)的,由报备机关承担有关责任。

  5.如各通报备案机关及时对报备对象进行了报备或续报,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未及时将报备信息录入报备系统,未进行布控、续控、撤控,或在受理、审批工作中未进行查控造成漏控或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承担有关责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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