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1-28

发文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8-1-28

执行日期:2008-1-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部、委、办、局、金融证券机构、保险、海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集团公司人事(干部)部门,信息系统联网单位、互联网服务单位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6]526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2005]73号)精神,推进本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公安局、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6]526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2005]7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使本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 作出处理。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