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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1-07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石柱府办发(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1-7

执行日期:2008-1-7

生效日期:1900-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我县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我县燃放烟花爆竹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3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郭先文任组长,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张永红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武装部、公安局、安监局、供销社、工商局、法制办、教委、交通局、建委、市政局、经贸委、质监局、财政局、卫生局、林业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消防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张晓康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工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 ,值班、举报电话:110、73334108,联系人:曾鉴、陈堃)。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1.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 
组长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郭先文 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永红 县长助理、局长 县公安局 13709499111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张晓康 副局长 县公安局 13310295567 
        
副主任 毛荣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 13908279818 
        
        
工作人员 曾鉴 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县公安局 13896400099 
        
        
        
        
        
备注 此表随同工作方案一并报县政府燃放办。 

  审核人: 填表人:附件2:石柱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禁放、限放
区域划定 
重大危险源 宣 传 发 动 情 况 设检查站
(个)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个) 
检 查 情 况 取缔非法情况 
禁放区域(个) 限放区域
(个) 
单位(个) 防范
力量
(人) 
制定工
作方案
(个) 
开动员会(次) 印发资料(份) 印发通告(份) 设立
宣传站(个) 
出动车
(台次) 
张贴
禁放
标志
(张) 
经营网点 存放点 重点
单位 
重点
场所 
经营网点 存放点 
                                    
执法情况 燃放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情况 火灾情况 
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处 理 结 果 事故
起数
(起) 
事 故 原 因(起) 伤 亡 情 况(人) 引发火灾起数
(起) 
同期火灾总数
(起) 
运输(起) 储存
(起) 
销售
(起) 
燃放
(起) 
警告
(人) 
罚款 治安拘留
(人) 
没收产品
(件) 
燃放
不当 
产品质量不合要求 被他人燃放伤害 
亡 
摘除
眼球 

伤 
其他
伤害 

数 

额 
                                      
说明 1.此工作统计表数据为累计数,请于每月3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
2.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3.最后一次情况工作统计请于2月29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 

  审核领导: 填表人:附件3:重大危险源单位“一对一”现场安全督导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地点 重大危险源单位 “一对一”现场督导工作组成员 备注 
名称 主要危险
物品及数量 
安全防范力量
(人) 
值班
电话 
组长 成员 
姓名 职务 手机电话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此表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 

  审核领导: 填表人: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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