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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大连池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4-06-03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黑政函〔2014〕29号

发布日期:2014-3-14

  黑河市人民政府: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大连池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黑市政呈〔2013〕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大连池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该方案可作为你市组织实施五大连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你市要以保护五大连池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为总体目标,科学开展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到2018年,五大连池水质基本恢复为Ⅲ类,COD(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约为4700吨,TP(总磷)削减量约为50吨,TN(总氮)削减量约为420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湖泊重要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控机制。

  三、方案确定的五大连池生态保护、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态安全基线调查等5大类23个项目,总投资100743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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