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万州委办[2004]133号
发布日期:2004-5-25
执行日期:2004-5-25
生效日期:1900-1-1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江南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万州区 、办案经验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先进事迹搜集整理,宣传报道。
(四)加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需要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队伍。各地要严把进人关,对新进人员认真考核,必须是思想业务水平较高,具备资格条件的人才能进入法律援助中心。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三比”(比服务形象,比服务质量,比工作效果)活动,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技能,热情耐心地搞好接待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各种案件,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服务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为保护我区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