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深府办(2007)132号
发布日期:2007-12-20
执行日期:2007-12-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我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后,市政府对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 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抓好消防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对重视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其经验,努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切实加强值勤备战,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强化灭火指挥战术研究和业务训练,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队伍能“拉得出、灭得快、战得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同时,要分别确定1名人员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联络人,并于12月21日前将联络人名单报市公安局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