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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在“六一”期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4-04-14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教育部、 司法部、 建设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全国妇联、 全国少工委

文  号:国质检特联[2004]175号

发布日期:2004-4-14

执行日期:2004-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厅、建设厅、教育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妇联、少工委及有关单位:

  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今年6月1日也是国务院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1周年之时。为了普及特种设备安全 知识、使用安全常识,展示图片、展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少年儿童开展安全小卫士等活动。现场受理举报投诉,组织执法人员查处非法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并邀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查处情况。

  (三)国家质检总局等七单位暨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于6月1日联合在北京举行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同时与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及各省会城市联动,集中进行现场宣传报道。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特种设备的分布、使用、制造、安装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不同隐患,以关系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及宣传活动。

  (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同时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政府支持。

  (三)要周密制订现场活动方案和紧急预案,确保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的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

  司法部

  建设部

  教育部

  安全监管局

  全国妇联

  全国少工委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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