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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保安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7-12-19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豫政办(2007)124号

发布日期:2007-12-19

执行日期:2007-12-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加快全省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商业性活动大量增加。大力发展保安事业,积极拓宽保安服务领域,已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保安事业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保安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解决保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公安监管、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保安服务的专业化、产业化和保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为保安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作为保安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的前置条件,严把审批关,避免注册不合格的保安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文化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积极推进保安派驻娱乐场所。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保安派驻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和幼儿园也要派驻保安员。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自建保安组织或私自提供保安服务。如委托人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聘请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的专职保安员,并按照“五统一”(统一称谓、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原则纳入公安机关监管。劳动保障部门要将保安服务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强就业服务;引导保安服务企业依法与保安员签订 人结构,向集团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打造保安品牌。要融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增强品牌意识,充分体现企业文化,通过统一保安服装、统一押运车辆标识、统一保安服务规范等树立保安服务企业整体形象。结合ISO2000质量体系认证,精心打造河南保安品牌。

  四、加强清理整顿,建设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清理整顿,把社会上存在的各类保安服务组织和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监督检查其业务活动和经营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安服务市场。要按照“五统一、两到位”(即统一称谓、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原则,彻底解决乱建保安组织、乱着保安服装等问题,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一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和沟通,逐个学校、逐个单位、逐个小区摸排,坚决、果断地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凡是向社会招聘人员,自建、自管、自用,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要依照《河南省社会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号)规定予以整合,原自行招聘的人员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经过培训、考核后转为保安员,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二是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为安排内部人员就业而组建的保安组织,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按照组建保安公司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经省公安厅批准后方可组建,对外统称为“XXX单位内部保安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其人员必须在经省公安厅批准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三是加强与建设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请专职保安员的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专业性的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接管需要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必须聘请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的专职保安员,并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四是积极协调文化部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河南省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暂行规定》(豫公通(2006)302号)的要求,督促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向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专职保安员。娱乐服务场所不许自建保安组织。原自行招聘的保安人员如果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接受聘请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对未按照规定配备保安员的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五是改变“经济民警队”称谓,统一称“内部保安队”。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按照组建保安公司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由省辖市公安局审核报省公安厅批准;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其人员必须在经省公安厅批准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六是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00)13号),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制式保安服装,佩带全省统一的保安标志、标识。凡不按规定穿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标识的,一律不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对违反规定乱着服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全省所有从事保安培训和保安学历教育的机构(包括武术学校)必须严格依照《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和《河南省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公通(2006)367号)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下级公安机关报请省公安厅批准;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颁发《保安培训许可证》,申请人凭《保安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要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申请换发新的《保安培训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保安培训业务的,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八是严格按照《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保安押运公司进行整顿。各省辖市保安押运公司要全部达到部颁标准,对达不到部颁标准的押运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该企业经营许可资质,责令该企业运钞车停运、收回所配的防暴枪,并指定有资质的保安押运公司承接武装守押任务。九是申请人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保安队伍良好形象

  各级公安机关要监督、指导保安服务企业落实队伍管理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保安员的素质,增强保安职业社会吸引力。

  (一)严格招录标准,完善管理制度。一要严格招录审查。保安服务企业招录保安员必须严格进行背景审查,将人员信息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比对,严防有劣迹人员混进其中。二要逐人造册建档。监督保安服务企业将人员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对从事武装押运、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守护等的保安员,要留取指纹、掌纹,包括必要的担保手续,确保对此类人员的控制。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完善保安服务企业负责人聘用制度、重要岗位保安员定期轮换制度、枪支管理使用等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确保队伍活力和稳定。

  (二)严格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要监督保安培训机构和保安服务企业严格执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保证新招录的保安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或264课时。在培训内容上,要认真对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让保安员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保安礼仪、保安防范知识和防卫技能,并严格考核把关,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上岗。保安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保安骨干及押运队员由省公安厅指定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要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日常督查,坚持从严管理。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加强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保安员违法违纪线索,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认真、及时查证,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对发生问题的保安服务企业,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保安服务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安服务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安服务业发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要适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保安工作情况,把规范和发展保安服务业上升为政府行为,把保安服务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积极与工商、文化、教育、建设、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最大限度地给予政策倾斜。要对符合减免税规定的保安服务企业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保安服务与保险有机结合,减少和降低保安服务企业及客户的安全风险;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明确保安服务指导价格等支持性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收入。

  (二)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保安员的福利待遇。要督促保安服务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把收益尽可能多的用于增加保安员工资和福利补助,全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好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落实保安员基本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凡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保安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保安服务企业必须在2008年7月底前逐人、逐项落实,公安机关要对保安服务企业逐个检查。要充分考虑保安员的职业特点,落实保安员基本防护装备,切实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对见义勇为、因公负伤(残)的人员,要及时落实保险、抚恤措施,保障其基本医疗和生活费用支出。要探索建立促进保安事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大胆改革创新,按照保安员职业资格和参加保安队伍的时间长短、贡献大小、岗位类别等科学确定保安员的职级待遇和工资标准,保证保安员的收入逐年有所增加,促进保安队伍稳定、健康发展。(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升保安队伍社会形象。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保安服务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争创“优秀保安员”、“青年文明号”活动,树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典型。通过信用等级评定,使企业既能赢得顾客,又能及时发现自身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保安技能竞赛,促进保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全省保安服务业快速发展。要充分利用媒体突出宣传保安员恪尽职守、文明服务、维护治安的先进事迹,树立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优秀保安员见义勇为、救助危难、诚实守信、服务群众的职业品德,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保安、认识保安、支持保安。

  保安服务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学的营销机制,尽快形成项目齐全、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全面发展的保安服务产品体系,同时要严格对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通过健全党团组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用人机制、奖惩机制和改善待遇保障等,增强保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树立良好的保安队伍职业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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