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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京高法发[2004]114号
发布日期:2004-4-7
执行日期:2004-4-7
生效日期:1900-1-1
北京市第一、二中级人 修正案》的通知(法[2004]36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对宪法修正案的学习贯彻取得实效,执行中有问题及时报告我院。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