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三府〔2011〕30号
发布日期:2011-3-2
生效日期:2011-3-24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三亚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 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