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194号
发布日期:2009-4-21
执行日期:2009-4-21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仿瓷餐具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9)13号)和《关于仿瓷餐具执法检查行动信息统计的补充通知》(质检执函(2009)23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两个《通知》的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总局部署,动员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企业底数,掌握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二、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格式,指定专人,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和工作报表(含电子版)报市局质监处。其中《统计表》、《名单》每周汇总一次,分别于4月27日、5月4日、5月11日报市局质监处;全面检查情况5月18日前报市局质监处。
联系人:赵宝萍 电话:270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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