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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9-03-16

发文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123号

发布日期:2009-3-16

执行日期:2009-3-16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署,市局制定了《2009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2009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全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按照总局和市局的全年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整顿,深入开展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完善监管机制,为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质量监督工作

  (一)着力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服务效能。

  1、加强对全市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依据《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将食品、复混肥、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建筑用钢材、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洗涤用品、铅酸蓄电池等九类产品确定为市级重点监控产品,统一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验。各区县局要结合本辖区生产企业特点,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提高定检覆盖面。

  2、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列入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10类产品进行连续三次的可比性跟踪抽查;组织开展“3.15”、质量月、“6.1”、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专项抽查,加强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化妆品、卫生巾、玩具、婴幼儿服装、化肥、农膜、节能灯、家用电器、车用油等一系列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妇幼健康、能源消耗,涉及惠农和家电下乡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同时,完成好由总局下达计划,由市局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3、增强质量监督服务效能,改进完善后处理措施。在依法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企业严格执行公告、曝光、处罚、整改等后处理措施的同时,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组织专家分析每次监督检验结果,帮助企业查找重点共性问题,就企业在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监控、产品检验等环节存在的缺欠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规范,切实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4、注重数据分析,保证各项监督检验信息的权威性。国家抽查、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要在数据清楚、内容详实、分析准确的基础上,对检验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以检验结果为主要数据,按照产业领域、重要区域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形成比较全面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坚持做好监督检验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大发布频次、增加报道深度,让老百姓在各种舆论声中,能够及时获取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威、科学、准确信息。

  5、各区县局和各质检机构要按时完成《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系统》软件的信息录入和数据维护工作,保证对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同时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企业做好政策引导,保证抽样、复验、异议处理等监督检验各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服务质检机构发展,促进检验能力提升;完善监管措施,规范检验行为。

  1、积极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原有质检机构的整合,支持优势产业集团集中优良资产,调整人员结构,打造规模化的检验平台;服务区县基层检验机构建设,鼓励检验基础薄弱的区县检验机构围绕区域产业特点,采取多种合作途径,上项目,增效益,求发展;对机构的立项申请在专家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有效缩短机构增项筹备时间。

  2、增强质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透明度,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评审人员队伍素质,加强对评审工作的考核,定期对评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评估,保证资格许可工作的客观公正。

  3、不断提高质检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完成120名质检机构检验人员、抽样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在职继续教育;联合兄弟省市质检机构,共同开展食品、建材等产品检验项目的比对实验,促进检验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

  4、强化监管工作,从内部管理,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保障措施等几方面加强对质检机构的日常检查;以承担政府监督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为重点,组织开展对重点质检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验水平高、能力强、保证工作质量的机构在监督检验任务上予以倾斜,对检验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机构取消承担监督检验任务的资格和相关资质。

  5、加强规范协调,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好新修订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的宣贯,提高有关制度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明确职责,统一认识,着力解决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资格许可工作。加大对监管人员、审查员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提高监管人员现场检查的水平,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强化审查员的技术把关能力,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

  二、执法打假工作

  (一)认真落实市政府20件民心工程,全力做好家具和室内装饰专修材料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以为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为目标,开展对涉及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进行进一步治理。着力解决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氨、放射性核素等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全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健全巡查制度,实现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生产有害物质限量超标产品的违法企业,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的长效质量监管机制,使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覆盖全社会,实现全过程监管。

  至2009年10月底,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监督抽查三次。

  (二)以规范生产活动,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做好产品专项打假工作

  1、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09)1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生产“稳粮、增收”总体要求,继续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突出复混肥、磷肥、农药、农机及其配件等重点产品,重点检查有效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

  2、组织开展建材专项执法检查。立足拉动内需,服务灾后重建和国家基础建设,以建筑用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电线电缆、涂料、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建材专项整治,重点打击 “地条钢”反弹势头。要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巡查,凡发现“地条钢”出现反弹,立即依法查处,通报电力部门依法予以断电,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3、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以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为重点企业,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4、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无证查处力度,铲除制假源头。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和总局“四查、四建、四落实”要求,依法查处在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乳制品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突出质量安全,关注民生,提高消费信心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1、继续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工作。各区县质监局要按照总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区域产业结构特点,确定产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重点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继续深入开展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化肥、人造板、葡萄酒区域整治。市局将加强对区域整治工作的指导、考核、督查,推动区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继续深化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无证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加工行为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3、继续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特别是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产品,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对节日热销产品及百姓关注的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端除制假窝点,查处违法案件。加大对生产、销售及在经营性服务或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絮用纤维制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继续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节能减排,依据实际开展对高耗能产品执法检查。开展对限产限用塑料购物袋执法检查工作。

  (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完善12365申诉举报机制。

  1、建立健全12365申诉举报机构和运行机制,力争今年实现与总局联网试运行。加强全系统质量申诉举报工作的领导,建立值班制度,扩大执法案源,提高质量申诉举报工作的办结率。要完善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督办制度,定期组织培训业务知识与基本技能。建立定期公布申诉举报情况制度,提高受理群众申诉举报的工作效率;设立申诉举报开放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合理诉求;积极争取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提升12365在社会上的影响度,使其成为质监系统执政为民重要“窗口”。

  2、加强执法打假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基础数据、举报投诉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利用行业协会,检验机构、技术机构,根据同行业正规经营者的反映,通过查办案件获得的线索,通过新闻媒体提供的线索,通过普遍的行业性质量抽查、监督抽查,通过兄弟执法部门、上级部门转批的协查信息、材料等渠道研究行业潜规则,提高执法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按照总局设定题目,结合执法打假工作实际,在执法办案检查与取证方法、家电下乡产品执法打假综合业务、查处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快速辨假技术、农资和建材执法打假业务等几个方面统一培训师资骨干,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办案水平。

  (二)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学习交流,重点学习先进省市在家装产品治理、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更新理念,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模式,提高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深入落实总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天津市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化行政许可各环节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互查,有效防止越权、越位、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树立和维护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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