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时间:1995-09-20

发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5-9-20

执行日期:1995-9-20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搞好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对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执行国家规定的生育政策。

  第五十三条 自治县发展体育事业,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

  第七章 民族关系

  第五十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的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

  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教育各民族公民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各民族的团结。

  第五十五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帮助本地方各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注意照顾散居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

  第五十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本地方各民族特殊问题的时候,必须与该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该民族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 每年6月29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的修改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