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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0-04-15

发文单位:2010-4-15

文  号:林资发〔2010〕105号

发布日期:2010-4-15

执行日期:201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按照2009年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石油天然气管道通过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限制林地使用范围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范围为准。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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