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
文 号:国土资发〔2010〕32号
发布日期:2010-3-4
执行日期:2010-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自2002年国务院公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2003年部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以来,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意识不断增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汇交不及时、应当汇交的没有汇交、部分汇交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馆藏机构管理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陈旧、队伍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